进口网络游戏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确定申报单位资质
申报单位应为经批准设立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并具备从事网络游戏运营资质。
内容自审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对拟进口的网络游戏内容进行自审,确保游戏研发完整,与正式运营(或公测)的版本相一致。
提交申请材料
初次申报所需材料包括:
文化部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申报表。
游戏主题及内容说明书。
游戏操作说明。
游戏样品(客户端游戏、网页游戏、手机游戏):提供游戏客户端或模拟器地址,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
版权贸易或运营代理协议,必须符合我国《合同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授权期限、预计上线时间、终端表现平台等相关信息。
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
输出国家或地区对该游戏的分级评价或有关证明。
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在线申报
登录“文化部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网上申报及进度查询系统”,录入游戏基本信息并将电子版内容审查材料打包上传。
内容审查
文化部将在系统中发布材料补充通知,申报单位需及时查询进度并在规定期限内补全相关材料。
文化部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由审查委员会对进口网络游戏进行内容审查。
审查结果
审查合格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网络游戏批准单”,准予上线运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口,并说明理由。
备案
进口游戏还需向国家新闻出版署进行备案,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正式上线
获得批准单后,游戏即可正式上线运营。
建议在进口网络游戏时,与专业的法律顾问和版权代理机构合作,确保所有申报材料和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顺利完成进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