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具体管理职责划分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作为互联网行业的主管部门,依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网络出版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负责全国网络出版服务的前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
是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网络游戏的监督管理。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游戏监督管理。
国家网信部门:
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和电信主管部门:
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出版服务及接入服务实施监督管理,并做好配合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网络游戏公司的注册、变更、注销等工商事务管理,并处理相关的消费者投诉。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负责网络游戏市场的执法检查工作。
综上所述,网络游戏的监管是一个多部门协作的过程,涉及从内容审查、市场准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法律规定,共同维护网络游戏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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