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备案手续主要包括 游戏运营备案和 游戏出版备案两种,需要向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处和新闻出版总署数字科技司申请。以下是详细的备案手续:
游戏运营备案
申请机构: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处
申请材料:
文化部网络游戏产品备案申报表
产品主题及内容说明书
产品操作说明
产品样品三份,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具备最高管理权限)
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
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自行审核结果(含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
申请时间:游戏上线运营后的60日内
游戏出版备案
申请机构:新闻出版总署数字科技司
申请材料:
文化部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申报表
游戏主题及内容说明书
游戏操作说明
游戏样品
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中、外文文本,此项只需提供电子版)
版权贸易或运营代理协议(中、外文文本)、原始版权证明书、版权授权书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输出国家或地区对该游戏的分级评价或有关证明(注:若无分级材料则需提供此游戏在原产地无分级的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申请时间:游戏上线前
备案流程
提交审批材料
提交上述所需的游戏运营备案或游戏出版备案的申请材料。
省级新闻出版社前置审批
对于进口网络游戏,需先通过省级新闻出版社的前置审批。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复批
省级新闻出版社将审批材料上报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进行复批。
获取游戏出版备案
审核通过后,新闻出版总署会颁发游戏出版备案,游戏开发公司和运营公司即可正式开展游戏业务
报备方式
纸质材料:寄送至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文化处(邮编:100020)
电子版材料:上传至“文化部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网上申报及进度查询系统”
备案要求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运营的国产网络游戏应当自上线运营之日起30日内报文化部备案。
已备案的国产网络游戏应当在其运营官网指定位置及游戏内显著位置标明备案编号。
国产网络游戏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文化部进行备案
注意事项
游戏备案需要的时间一般为1-3个工作日,但审核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补充材料或修改,实际所需时间可能会更长,建议预留足够时间
如果游戏采用联合运营模式,还需提供所有联合运营单位签署的代理协议合同的复印件,以及所有联合运营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填写《文化部国产网络游戏联合运营情况登记表》
以上信息提供了网络游戏备案的详细步骤和所需材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