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作为互联网行业的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全国网络出版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负责全国网络出版服务的前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文旅部):
负责全国网络游戏的规划、管理与发展,包括前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层面,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游戏监督管理。
国家网信部门:
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
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省级电信主管部门:
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网络出版服务及接入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网络游戏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
应积极接受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制定出符合行业实际情况的自律规范,并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指导、监督各成员单位的经营行为,保障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推动整个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
综上所述,网络游戏的监管是一个多部门协同的过程,涉及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协会。这些部门共同确保网络游戏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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