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的主管机关主要包括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具体职责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作为互联网行业的主管部门,依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对全国网络出版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作为网络出版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网络出版服务的前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游戏的监督管理。
文化和旅游部
虽然文化和旅游部曾负责网络游戏的管理,但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已废止《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并明确不再承担网络游戏行业管理职责。
综上所述,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当前网络游戏的主要主管机关,分别负责不同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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