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暂行规定》概览
目的与适用范围
《网络游戏暂行规定》旨在加强网络游戏管理,规范经营秩序,维护行业健康发展。适用于网络游戏研发生产、上网运营、虚拟货币发行及交易服务等经营活动。
主要内容
主管部门与职责: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网络游戏主管部门,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督管理。
经营原则:网络游戏经营活动应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优先。
行业自律:网络游戏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应接受文化行政部门指导,制定自律规范。
内容管理:对网络游戏内容进行规范管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经营行为:规范网络游戏企业的经营行为,禁止强制对战和诱导消费。
虚拟货币管理: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发行、使用及交易进行规定。
法律责任:违反规定的企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实施情况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作为专门针对网络游戏的管理办法,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对网络游戏的娱乐内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监管措施
为保障网络游戏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相关部门采取审查备案、网络安全监管、市场监管和用户信息保护等措施。
实名注册与虚拟货币
《办法》要求网络游戏用户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同时,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发行及交易等行为进行了规范。
总结
《网络游戏暂行规定》通过明确网络游戏行业的管理原则、经营规范、内容审查、自律要求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为网络游戏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