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的监管部门主要包括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 国家网信部门、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 公安部门等。具体职责如下: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
是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游戏的监督管理。
国家网信部门:
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部门:
负责网络游戏中的网络犯罪、用户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
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根据各自职责对网络游戏实施监督管理和协同配合。
综上所述,网络游戏的监管部门涉及多个领域和层级,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以确保网络游戏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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