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的上级主管单位主要包括 国家新闻出版署和 文化和旅游部。具体职责如下:
国家新闻出版署:
负责游戏出版的前置审批,即对游戏内容进行审查和批准,并对网络游戏出版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文化和旅游部:
负责游戏市场的监管,例如经营场所的监督、市场乱象的整治,以及游戏消费场所的监督。此外,文化和旅游部还负责进口游戏的内容审核。
综上所述,国家新闻出版署和文化和旅游部共同构成了网络游戏行业的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游戏内容审查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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