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的监管主要涉及两个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电总局)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两者在网络游戏监管方面的职责如下: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电总局)
负责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
曾负责关闭魔兽世界等具体网络游戏事件。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署)
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
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
整顿网络低俗内容是新闻出版署的职责之一。
因此, 网络游戏的管理涉及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署两个部门,具体职责可能根据具体政策和事件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工作中,这两个部门可能需要协同合作,共同维护网络游戏的健康有序发展。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