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 通常享有一个星期的无理由退货权利。具体来说,如果消费者在签收商品后的七天内,由于主观原因不愿意完成本次交易,可以提出退货申请。同时,退货的商品不得影响卖家的二次销售。
此外,如果手机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之日起的15天内要求换货或修理。如果超过这个期限,除非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否则退货可能不被接受。
因此,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的七天内仔细检查,确保手机功能完好、外观无损,以免错过退货期限。如果需要退货,应尽快联系商家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货手续。如果商家拒绝退货,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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