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网络游戏市场,保护用户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网络游戏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内容审查
严格审批网络游戏产品,确保其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杜绝淫秽、色情、赌博、暴力、迷信、非法交易等不良内容。
限制诱导性消费
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避免游戏公司利用奖励机制诱导玩家过度消费。
所有网络游戏须设置用户充值限额,并在服务规则中公示,对非理性消费行为进行弹窗警示提醒。
规范虚拟道具交易
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以炒作、拍卖等形式提供或纵容虚拟道具高价交易行为,遏制虚拟道具的过度投机和恶意炒作。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
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和时长,保护其免受不当商业影响。
为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使用网络游戏币直接购买等其他获得相同性能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方式,避免诱导过度消费。
完善监管机制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主要监管方法,通过网络巡查、现场检查等手段,加强对网络游戏市场的监管。
设立“保障与奖励”专章,提出一系列鼓励措施,同时明确保护未成年人和消费者权益的规定。
加强宣传推广规范
提供宣传推广服务的单位应查验服务对象的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不得发布内容不符或证明文件不全的网络游戏广告。
网络游戏直播不得出现高额打赏,防止不良消费行为。
打击不正当竞争
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通过以上措施,政府可以有效规范网络游戏市场,保护用户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游戏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