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在公开征求《网络游戏管理办法》的意见,其中第十八条明确提到了 限制游戏过度使用和高额消费的相关内容。具体措施包括:
限制诱导性奖励:
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
禁止高价交易:
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以炒作、拍卖等形式提供或纵容虚拟道具高价交易行为。
设置充值限额:
所有网络游戏须设置用户充值限额,并在其服务规则中予以公示。
警示非理性消费:
对用户非理性消费行为,应进行弹窗警示提醒。
实名认证制度:
实行用户实名注册制度,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游戏的时段、时长和频次。
加强内容审核:
加强游戏内容审核,确保游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这些措施旨在规范网络游戏市场,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权益。通过限制高额消费和诱导性奖励,可以减少玩家因冲动或非理性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有助于维护游戏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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