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管理暂时办法概览
法规基础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由文化部发布,是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
主要内容
管理机构与职责: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网络游戏主管部门,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游戏的监督管理。
经营规范:网络游戏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优先,维护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
内容管理:对网络游戏的娱乐内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运营行为、管理监督和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要求网络游戏企业要求玩家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以保护未成年人。
虚拟货币管理: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等经营活动进行规范。
实施效果
实名注册:要求网络游戏企业要求玩家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
运营权变更:网络游戏终止运营或者转移运营权,企业应该提前60天予以公告。
禁止强制对战和诱导消费:不得设置未经网络游戏用户同意的强制对战,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投入法定货币或虚拟货币。
最新动态
防沉迷系统:近期发布的《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对防止沉迷网络游戏、滥花钱等问题做出了细致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促进网络游戏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规范网络游戏企业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