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包括:
文化和旅游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网络游戏作为文化产品之一,其内容涉及文化审查和内容管理,因此归文化和旅游部门管辖。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作为互联网行业的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职责对全国网络出版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此外,地方人民政府各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省级电信主管部门也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出版服务及接入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新闻出版署:
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并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
公安部:
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对网络游戏中的不良信息和行为的打击。
市场监管总局:
负责网络游戏市场的监管,包括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和交易服务提供主体的管理。
中央网信办:
参与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网络游戏的监管是一个多部门协同的过程,涉及文化、工业与信息化、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法律规定,共同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网络游戏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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