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武4手游被起诉的原因主要涉及商标权纠纷。
案件背景
原告与被告:原告为北京武神世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为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商标争议:原告武神公司认为“武神”商标是其旗下的知名游戏品牌,自2010年就已获准注册。被告多益公司的“神武”系列游戏被认为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多益网络停止使用“神武4”作为相关游戏名称,并进行宣传、推广,同时赔偿武神世纪损失总计45万余元。
二审判决: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驳回双方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影响
商标权保护:此判决强调了商标权保护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尊重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侵犯他人商标权。
企业责任:多益网络作为游戏运营商,需要对其游戏名称负责,确保不侵犯他人商标权,以免引发法律纠纷。
综上所述,神武4手游被起诉是因为涉及商标权纠纷,法院判决要求多益网络停止使用“神武4”作为游戏名称,并进行赔偿。此案例提醒企业应重视商标权的保护,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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