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游戏充值的法规,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限制游戏过度使用和高额消费
《网络游戏管理办法》和《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均规定,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并且所有网络游戏须设置用户充值限额,并在其服务规则中予以公示。对用户非理性消费行为,应进行弹窗警示提醒。
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进行经济交易必须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此,未成年人进行网络游戏充值时,必须得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包括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在进行网络游戏充值时,有权获得真实、明确的消费信息,并可以要求退款、取消订购等。
《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对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充值方面的保护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针对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针对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游戏企业的责任
网络游戏企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相符的付费服务,并通过电子身份认证等技术,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的充值行为,监护人可以主张退回充值金额。
其他相关规定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游戏经营者应当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对涉及网络游戏经营者未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等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当前关于网络游戏充值的法规主要从限制游戏过度使用和高额消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明确游戏企业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些法规旨在规范游戏市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