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手机的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理的时间。三包规定如下:
7天内包退:
如果手机在购买后7天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
15天内包换:
如果手机在购买后15天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
1年内包修:
如果手机在购买后1年内出现性能故障(非人为损坏),厂家负责免费保修。
此外,如果手机在保修期内出现相同故障且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可以要求厂家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
需要注意的是,退换货必须是由于手机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人为损坏并不在三包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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